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02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陳博齊
  為了孩子更好的成長,如今很多父母會在是否報輔導班的問題上反覆斟酌,而對於父母離異的孩子來講,難免會牽涉到費用的問題。天河區的鄧女士3年前與丈夫離婚,經法院調解,女兒小傑隨母親生活,小傑的父親需每月支付1000元的撫養費。鄧女士稱,現在情況發生變化,小傑除了在學校上課,還要參加課外的輔導班,這是以前沒想到的支出費用,3年前定下的每月1000元已不能滿足小傑的正常生活。問能不能因此要求前夫增加撫養費?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黃夢燕律師分析認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教育費的具體內容,單純以報輔導班為由要求增加撫養費,不一定能獲得法院的支持,但如果原定撫養費數額確實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時,可以通過協議變更數額,或者提起變更數額之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黃律師稱,無論是登記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其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是根據父母離婚的當時,子女所需的必要費用和給付者的經濟能力而確定的。不過,法律賦予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要求,也就是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變更的。
  至於費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僅憑單方面的要求而確定,對輔導班是否必要,每個人有不同的判斷標準,不能單純以此為由增加撫養費。撫養費是否增加,主要是結合小孩當地的生活開支水平以及雙方的收入進行綜合考慮,可先行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可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
  信息時報記者 陳博齊
    (原標題:孩子上輔導班能增加撫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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